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 年度公益彩金盈餘補助精神疾病及心理健康促進之社區照護計畫」辦理。
二、檢附旨揭課程計畫及報名方式,分上、下午場,請擇一場次參加,另本市各區衛生所、精神復健機構、護理之家之工作人員(每機構以 1 人為限)參與。
三、請貴局(處、單位)指派相關業務人員參訓,成為單位自殺防治種子人員,全程參與者發給「研習證明書」及登錄「4 小時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四、請本局醫事科轉知所屬機構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