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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雅雯 - 幼兒園 | 2024-02-01 | 點閱數: 321
  • 第一次入園登記為 113 年 3 月 4 日~3 月 5 日上午 8 : 30 到下午 3 : 30 止,地點:港東國小家長會辦公室,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受理。
  • 招生名額:依臺南市 113 學年度公共化幼兒園招生資訊網(以下簡稱招生資訊網https://kid.tn.edu.tw/kidsall/)2月 26日 9時起公布之名額為準
  • 登記資格(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且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一般入園:
      1. 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有居住事實:
        1. 5足歲: 107 年 9 月 2 日至 108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2. 4足歲: 108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3. 3足歲: 109 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2. 原住民籍幼兒(不限設籍)。
      3. 居住本市之外國籍幼兒(父母與幼兒皆須持有居留證)。
      4. 非設籍本市之幼兒:幼兒園應於第 2 次招生登記作業結束後且仍有缺額時招收之。(惟不得享有本市預算之補助款。)

 

    • 優先入園(幼兒符合下表規定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依所定順序優先入園,相關繳驗證明文件詳如附表):

優先順位

身分/資格

第一優先

(法定需要協助幼兒)

1

經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含暫緩入學幼兒)

2

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子女

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優先

1

經社政主管機關安置之幼兒

2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3

育有 3 名(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4

113學年度仍在園幼兒之兄弟姊妹(不包括 112 學年度畢業生之兄弟姊妹)

5

因公死亡公務人員之子女

6

家有兄姊就讀該校(園)之幼兒(兄姊身分認定限 113 學年度仍就讀該校者,非營利幼兒園含場地主管機關學校)

第三優先

1

本市偏遠、非山非市學校附幼及專設幼兒園優先之學校學區幼兒(學校名單如附件)。設籍先後錄若設籍時間相同抽籤方式排定順序

對應本校及協助並列優先學校學區為:西港4-22鄰、港東里

 

*招生訊息請詳閱「 臺南市港東國小附設幼兒園 113 學年度招生簡章」,有任何疑問請撥打 7952231 轉 2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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