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順位 |
身分/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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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優先 (法定需要協助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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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經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含暫緩入學幼兒) |
2 |
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子女 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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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優先 |
1 |
經社政主管機關安置之幼兒 |
2 |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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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育有 3 名(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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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3學年度仍在園幼兒之兄弟姊妹(不包括 112 學年度畢業生之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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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公死亡公務人員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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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有兄姊就讀該校(園)之幼兒(兄姊身分認定限 113 學年度仍就讀該校者,非營利幼兒園含場地主管機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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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優先 |
1 |
本市偏遠、非山非市學校附幼及專設幼兒園優先之學校學區幼兒(學校名單如附件)。依設籍先後錄取,若設籍時間相同者,以電腦抽籤方式排定順序。 對應本校及協助並列優先學校學區為:西港里4-22鄰、港東里 |
*招生訊息請詳閱「 臺南市港東國小附設幼兒園 113 學年度招生簡章」,有任何疑問請撥打 7952231 轉 20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