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本局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教師。
(二)場次資訊詳參公文(附件)。
(三)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本(114)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止,請至本局學習護照系統( https://e-learning.tn.edu.tw )
完成報名程序(請逕搜尋各場次課程代碼)。
(四)請於上課前 10 分鐘完成報到手續,各場次課程全程參與者,核予 2 小時學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