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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教導主任 - 教導處 | 2024-12-25 | 點閱數: 24

本市 114 學年度各類資優鑑定安置計畫 1 份,加強宣導,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旨揭計畫含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國中英語文學術性向資優、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國小音樂資優、國小創造能力資優、國小領導能力資優及未足學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學等 8 份,亦可至本局網站( https://www.tn.edu.tw )之「文件下載/特幼教育科」或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s://gerc.tn.edu.tw )之「文件下載」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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